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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当前,数字帝国主义给我国文化安全带来了严峻挑战:在文化主权层面,西方“普世价值”依托数字的隐蔽性意图消解党和国家的文化领导权;在文化价值层面,数字发生异化且遮蔽文化“超越性”的表征日渐突显;在文化认同层面,消费主义和数字深度融合并进一步削弱了主流文化认同。在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下构筑国家文化安全,既需要洞察数字帝国主义的同质化逻辑,对数字理性系统进行人文精神赋权,也需要跳出文化消费主义在数字空间设置的精神陷阱,养成正确的文化消费理念。
作为帝国主义在数字时代的模式衍变,数字帝国主义旨在维护发达国家的经济文化权力和国际话语霸权。数字帝国主义的出场加速了“中心—边缘”世界格局的形成,突显了话语权力藩篱的“文明级差”。在数字时代,国际垄断资本主义为实现资本增殖和推行文化殖民策略,开始借助数字技术重塑并输出其文化理念、价值观念和生活方式。此举根本意图在于,迫使发展中国家不只接受成为其经济附庸的事实,更要接受来自西方国家的“精神驯化”。在数字持续渗透并深刻改变人类生活的历史背景下,筑牢国家文化安全防线是实现人民群众美好文化生活需要的内在要求,也是推进文化强国建设必须回答的重大时代课题。
一、数字帝国主义:帝国主义同数字技术的时代“共谋”
数字帝国主义在资本增殖逻辑的主导下,具有强烈的对外扩张性、渗透性和侵略性。随着大数据、计算机和互联网的快速迭代发展,数字技术和数据信息成为发达国家维护国际霸权地位和攫取世界经济利益的重要手段。在国家利益竞争日趋激烈之际,以美国为首的强权国家假借“数字自由”和“数字民主”之名,极力推行其“数字炮舰”政策。其根本意图就在于,促使国际垄断资本和数字技术达成合谋,进而实现其在全球范围内的数据监管和数字霸权。
1.历史嬗变:帝国主义霸权统治范式的演变与数字控制
帝国主义是资本主义从自由竞争走向垄断阶段的必然结果,是资本主义基本矛盾的必然结局。作为一个社会经济和政治概念,“帝国主义”自19世纪末20世纪初形成,至今已经有100多年历史。列宁曾基于唯物史观和文明演进的视野,对帝国主义进行过精辟论述。在他看来,帝国主义是具有“寄生性”和“腐朽性”的资本主义:在经济实质上,帝国主义属于“垄断资本主义”;在历史地位上,它“是从资本主义社会经济结构向更高级的结构的过渡”;在具体形式上,帝国主义则表现出了垄断倾向、侵占原料产地、同银行合作和依赖殖民政策等;在未来走向上,帝国主义国家成为“食利国”和高利贷国的趋势愈加显著,国内资产阶级将愈加依靠输出资本和“剪息票”为生。资本主义始终以追求利益最大化作为最高原则,在发展前期由于原料和市场具有广阔空间而鼓励自由竞争。然而,随着原料产地和消费市场被瓜分殆尽,以及资本主义内部竞争日趋激烈,“自由原则”显然无法满足资本主义的逐利需求。为了避免在诸多矛盾中亲手“埋葬”自己,资本主义开始谋求聚合、形成垄断并最终结成国家垄断同盟,至此帝国主义开始出场。另外,基于唯物史观的历时性逻辑来看,列宁关于帝国主义是资本主义的“最高阶段”和“最后阶段”的论断,并不意味着帝国主义一成不变或只停留在其生成初期。
作为垄断资本主义的阶段性产物,帝国主义在数字时代发展出了新的样态。自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至今,帝国主义在理论和实践上均发生了显著的变化,例如,出现了金融帝国主义、军事帝国主义、文化帝国主义、信息帝国主义、生态帝国主义和媒介帝国主义等模式。西方左翼学者据此认为“新帝国主义”时代已然来临。大卫·哈维曾指出,依据新帝国主义基本特征和利益诉求的特征,可分为“新自由主义的帝国主义”和“新保守主义的帝国主义”两种样态。其中,前者重在圈占公共财产和进行私有化,通过建构一个开放的商品和资本市场架构完成剥夺性积累。新保守主义派则注重干预政府行为,在国内建立某种权力等级制度的秩序和道德信仰,并将所谓普世性价值输送到世界各地。帝国主义随着垄断资本增殖形式的变化而进行调整。在数字时代,由于数字技术本身具有强大的数据增殖能力、资源汲取能力与文化管控能力,因而能够为资本主义发展提供更为广阔的空间。为进一步实现在全球范围内的经济控制力、政治干预力和文化同化力,资本主义发达国家开始凭借着数字垄断地位对金融、市场、资源和劳动力进行控制,形成了数字寡头和国际数字垄断联盟,并最终催生了依托数字霸权的新型帝国主义——数字帝国主义。
从其生成机制上看,数字帝国主义是垄断资本主义和数字技术的合谋共生体。作为当代垄断资本主义建构意识形态话语霸权的理论依托,数字帝国主义为资本主义强国从政治权力控制转向数字技术操纵以及借助数字优势行使全球“长臂管辖权”提供了可能。数字帝国主义是帝国主义的新样态,承继并延续了帝国主义的一般特征,通过强权政治促成“中心-半边缘-边缘”的世界体系空间结构,进而供其攫取生产资料、垄断金融市场、获得“治外法权”和制定世界“文明标准”等。与此同时,不同于帝国主义的传统形态,数字帝国主义在其作用机制上演变出了新的特征,这包括:以垄断全球范围内的信息、知识和数据为基础手段,以掌控世界价值链上的劳动时间、平台用户关注时间为主要路径,以借助平台收取“租金”、推行消费主义获得财富等为根本目的。历史地看,数字技术促使社会生产资料体系正在发生深刻变革,极大地提升了各项高新技术、创新成果和数字产品传播的速度、广度和深度,在充分释放数字生产力的同时推动了生产方式发生革命。然而,当垄断资本主义渗透到数字领域并与之一体共生时,数字技术就开始沦为资本主义征伐全球的重要工具,帮助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对他国实施经济掠夺、政治控制和文化渗透。
2.内在机理:数字帝国主义的主导逻辑及其垄断实质
数字帝国主义旨在通过垄断数字而完成资本垄断,深刻地体现了世界发展的不平等性。数字帝国主义的这种不平等现象,极易被数字技术的“二重性”所遮蔽。数字作为当代社会生产力的重要构成要素,一方面深刻改变了人与人之间的交往方式,加快了生产力诸要素的流动,从技术层面推动了生产力革命。伴随着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和人工智能等技术不断创新,人类开始从“文字化生存”迈向“数字化生活”的新阶段。事实上,在经济全球化场域内,数字的市场属性能够为不同经济体提供巨大的信息交互平台,凡是有价值的数据和信息都在这里发生高频次交换。世界政治格局、经济秩序和贸易方式等也因此发生深刻调整。另一方面,数字技术在同帝国主义共谋以后,逐渐演变为垄断资本主义霸权行径的衍生品,成为推行其殖民政策的新型载体。进一步说,数字帝国主义以掠夺具有重要价值的数据资源为指向,能够充分依托数字载体的优越性和便捷性,完成从虚拟空间向现实社会的情景转场。同传统帝国主义采取的经济控制、政治压迫和军事制裁等方式相比,数字殖民在侵略方式上更为隐蔽,在控制范围和权力限度上更加广泛有效。
作为垄断资本攫取世界利益的重要手段,数字帝国主义在生成过程中遵循着两条宰制逻辑。其一,资本增殖权力逻辑。此为数字帝国主义得以存在的内生逻辑,以获得垄断利润和资本积累作为目标。具言之,首先,数字寡头通过对数字平台和用户数据进行控制与窃取,造成对数字劳工及其剩余价值剥削的事实,并且会诱导民众按照预设的方案进行消费。其次,为了不断增加在数字创新上的研发投入,数字寡头在抢夺用户数据资料、扩大数字资本输出和夺取数字世界势力范围的同时,也会加重其他国家对发达国家的技术依赖。最后,数字寡头还会同国家力量相结合,通过出台不正当竞争政策打压他国数字产业。例如,美国数字公司就曾多次借国家安全之名,对中国的华为、TiKToK和微信等公司进行蛮横限制。其二,空间扩张权力逻辑。此为数字帝国主义的对外扩张逻辑,以占领“数字空间”和数字殖民作为主要目标。在数字时代,帝国主义不再将占领他国领土作为直接目标,而将占领由数字组成的虚拟空间作为新的途径。具体表现为:一方面,就国内情况而言,垄断资本集团利用数字影响政治决策、引导民众政治倾向、决定市场资本走向和促进数字消费习惯养成,从而加深资本和技术对国家治理的干预;另一方面,就国际关系而言,数字成为帝国主义宣传其价值观的隐蔽途径,借助数字自由化、市场化和多元化之名,虚饰其意识形态输出的真相。一般地看,资本权力逻辑和空间权力逻辑之间存在着一定张力,很难实现高度契合。然而,在帝国主义经济、政治和文化诉求没有发生根本性改变的背景下,资本和数字技术的融合只会进一步强化资本主义强国的霸权地位。
垄断资本主义借助数字技术的隐秘性、虚拟性特征,掩饰了世界利益格局不平衡背后的垄断真相。近代以来随着民族国家意识的觉醒,西方发达国家再也无法明目张胆地依靠强权攫取世界利益,妄想借着“蒸汽机”和轮船就能征服非洲、美洲大陆的时代一去不复返了。基于急剧变化的世界格局,帝国主义开始将数字虚饰成所有民族共同创造利益的手段,通过鼓吹数字化自由来掩饰、拒绝承认谋取他国利益的行径及意图。数字帝国主义不会维护世界正义,只会加剧世界文明的撕裂程度。一方面,数字技术作为服务于资本主义的技术形式,不可能消弭现代化进程中由于生产力水平不同所造成的发展鸿沟,而且依靠数字技术获得丰厚利润的发达国家也不可能会自动放弃这种获利模式。发达国家通过投入大量资金和进行人才招募,始终占据着数字技术的战略制高点,严格控制着全球数字技术制定标准,例如,在全球强势推行其4G和5G标准,并借助所谓的“技术决定论”掩饰其垄断数字资源的真相。另一方面,数字帝国主义借助所谓的“数字自由”“数字民主”的名义,意图掩盖隐藏其后的数字殖民和政治独裁目的。数字帝国主义实际上控制着一切重要信息的传播、流动和走向,通过特殊算法逻辑为大众呈现精心设计的内容,使得民众在“信息茧房”中获取被裁剪过的信息。由此,民众在数字空间中看似拥有着绝对的信息自由,殊不知依然难逃帝国主义所精心编织的数字牢笼。
二、数字帝国主义时代的文化安全风险
在数字帝国主义时代,我国文化安全受到严重威胁。这表现在三个层面:首先,在文化主权层面,西方“普世价值”借助数字技术的隐蔽性渗入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意图从意识形态层面解构国家的文化主权;其次,在文化价值层面,数字技术理性价值排序上升并遮蔽了数字文化的价值理性,由此引发了人们价值信仰的迷失和审美旨趣的模糊;最后,在文化认同层面,“文化消费主义”同数字技术日渐深度融合,将会导致主流文化内蕴的伦理、规范和传统被边缘化、空泛化。
1.西方“普世价值”的数字化表征威胁国家文化主权
西方国家为了推行其文化殖民政策,不遗余力地宣扬其价值合理性和生活方式优越性,从而实现对他者文明的精神驯化和价值重构。国家文化主权是民族国家主权的核心构成。作为国家主权在文化领域的延伸,文化主权包括文化的立法权、管理权、制度确立权、价值观选择权和交流自主权等内容,并且诸要素呈现“核心—边缘”的圈层结构。在西方数字帝国主义和文化霸权的共同宰制下,我国文化主权面临着新的挑战和威胁。一方面,西方“普世价值”同数字技术实现深度融合,正在通过数字途径解构我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马克思曾言:“任何一个时代的统治思想始终都不过是统治阶级的思想。”在近代思想解放运动中,西方社会形成了以自由、理性和人权为核心的启蒙价值观,并为它们赋予“普世性”的神圣色彩。事实上,所谓的“普世价值”,只不过是资本主义用来掩饰其残酷剥削和垄断事实的借口。随着现代民族国家在经济、技术和人才等方面的快速发展,西方发达国家在上述方面的绝对优势正在流失。为了继续巩固其在世界权力格局中的霸主地位,减少在入侵他者民族时可能遭遇的阻力,西方国家对其艺术作品、电影、音乐、游戏和学术会议等内容进行了数字化包装,并且依托发达的数字平台和数据系统扩散全球。
另一方面,文化虚无主义同数字帝国主义具有联动效应,意图在“镜像”我国历史事实的基础上解构我国文化主权。文化虚无主义是虚无主义的一种具象形态,作为唯心史观在文化领域的集中体现,它不仅否认实践在文化活动中的根本性作用,而且拒绝承认人民群众是文化发展的真实主体。在资本主义权力扩张逻辑的宰制下,文化虚无主义和数字帝国主义之间不仅具有同构性,而且发生了联动解构效应。这表现为:伴随着主体缺场、监管缺席和主流话语被边缘化,文化虚无主义在虚拟数字空间获得了滋生蔓延的温床,而这会进一步虚化、架空和污蔑中华文化,否定中华民族文化历史和丑化中国文化发展道路。要言之,文化虚无主义具有“去价值化”倾向和“解构性”特征,将会逐渐剥离中华文化内蕴的民族特色和精神实质,在日趋疏离人民群众对主流文化的认同感和归属感的同时,从感性共情、理性认知和价值判断等层面解构我国文化主权。
2.数字技术的异化症候引致文化价值危机
历史地看,社会生产方式数字化有利于降低社会成本和再生产边际成本,促使资本主导下的市场经济转向协同自治的共享性经济。然而,人们对数字的过度依赖也可能会造成社会传统失灵,导致基于数字所进行的判断、决策和治理面临重大风险。究其根本,是因为数字本身并不能完整地呈现世界真相,尤其在现代社会愈加趋向数字化的场域中,数字自身的局限性会让人误以为它们就是权威和知识。由此,基于马克思主义异化理论的分析,随着“技术合理性”逐渐转化为“政治合理性”,数字在生产和传输过程中将会发生异化,从而导致国家文化价值危机。
首先,从文化的主体维度看,数字异化势必导致人的主体性丧失。在数字帝国主义时代,人们通过数字计算和测量给所有事物精确地下定义,数字借此成为一种普遍的文化表达方式。尤其是随着云计算、区块链和人工智能等技术的深度应用,原本效率低下且安全性较差的行业逐渐由数控机器替代。然而,数字的广泛应用却也使其正在成为控制人们生活的异化力量。唯物史观认为,人作为自身的生产者,“不是在某一种规定性上再生产自己,而是生产出他的全面性”。据此分析,数字作为人的本质能力的对象化,本应属于人类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手段,却在资本逻辑的驱使下成了人自身的主人。事实表明,数字异化不仅会虚化人的本质表现过程,而且还将表现为“为了某种纯粹外在的目的而牺牲自己的目的本身”。质言之,数字异化在强化数字本身自主性逻辑的同时,还会放逐人作为“类”的自主性,进而从主体层面消弭了人类文化的独特性。
其次,从文化的本体维度看,数字异化将侵蚀我国文化内在的价值超越性。从文化哲学角度来看,数字在异化之后将会创造一个基于自然属性和人之属性的“变态”体系,在这个体系内“甚至科学也同一切物质的和精神的属性一样,表现为这个普遍有用性体系的体现者”。在这个异化场域中,人们仅仅将科学、技术视为获得物质财富和精神享受的工具,即只会关注数字本身对于资本增殖是否具有效用性。进一步而言,垄断资本将一种普遍的物化规则嵌入数字的生产和再生产之中,并力图通过工具逻辑主导数字文化的生成和发展。然而,数字本身并不总是精确的和科学的,在其产生时不仅缺乏科学依据和实证基础,而且在应用时也存在着量化等数理逻辑问题。由此,数字逻辑影响下的文化开始沦落到庸俗的功利主义和物质主义范畴,从而遮蔽了文化本身具有的价值超越性和批判性。
最后,从文化功能主义的角度看,数字异化还将削弱我国主流文化思想濡化和价值整合的功能。众所周知,我国主流文化是以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重要内容的文化形态丛,具有思想濡化、精神塑造和伦理建构等社会作用,并且起着社会动员、凝聚共识和增进认同等整合作用。然而,在我国主流文化和数字不断深度融合的趋势下,数字异化势必导致技术崇拜超越主流文化自身的价值理性,引致人们理想信念迷失和审美旨趣模糊,从而导致文化同人的本质发生冲突。从人类文明进步的长历史镜头看,数字作为信息内容的虚拟载体能够提高资源分配效率和流转速度,深刻改变人类社会的秩序系统、赋权系统和创新系统。然而,当数字仅仅成为一种象征性的文化符号时,人类文化内在的超越性也必定会被湮没。
3.消费主义的数字化倾向削弱主流文化认同
数字在给国民经济发展提供助力的同时,也会为文化消费主义的渗透创造契机。消费主义作为资本主义的附属性意识,其逻辑指向是人的需要异化和形成商品拜物教。正如马克思主义所指出的,在工业资本主义时代“人和人之间除了赤裸裸的利害关系,除了冷酷无情的‘现金交易’,就再也没有任何别的联系了”,“它把人的尊严变成了交换价值,用一种没有良心的贸易自由代替了无数特许的和自力挣得的自由”。作为消费主义在文化层面的延伸,“文化消费主义”暗含着资本制造出虚假的文化需要,以及人们将从中获得虚假的愉悦感的逻辑。文化消费主义是资本逻辑宰制下的一种社会思潮,以追求文化产品的剩余价值作为根本指向,将会导致消费主体异化为“消费的工具”。
文化消费主义的数字化倾向将会造成主流文化认同危机。首先,文化消费主义依托数字形式占据人们大量的休闲时间,使主体在文化消费中失去批判和慎思的向度。在消费至上的现代社会,一方面,文化消费能够给主体带来所谓的幸福和自由的体验,因而日渐成为人们休闲娱乐的重要内容;另一方面,为了在文化领域获取利润最大化,文化生产者将会竭力宣传“消费自由”和“消费平等”理念,通过给消费行为赋予个性、品味和身份等符号,诱导消费者进行并不必要的消费。事实证明,随着人们将大量时间投入到影视、网络文学和知识付费等数字领域,民众在资本逻辑所设置的陷阱中会越陷越深,以至于在虚假消费中失去自主精神。
其次,文化消费主义将在数字空间重构社会文化传统,从而遮蔽人类文化的多样性和独特性。在数字工业时代,大众文化如同其他商品一样,经由一整套标准化、程序化和模式化的体系被剪裁和设计出来,具有商品化、牟利性、平面化、可复制性和反艺术等特征。人类精神的真正作用在于否定和超越“物化”,然而一旦精神变成了文化财富并被用作消费,人类精神势必会走向灭亡。在数字帝国主义时代,西方文化批判学派的上述论断正在逐一得到印证。随着数字技术在文化领域的广泛应用,大众文化的产出效益在空前增长的同时,也在数字空间被祛除了文化本身应该具有的实质结构,由此,文化越来越成了一种“单向度”的存在。
最后,文化消费主义借助数字技术助长了“泛娱乐化”现象,使得大众文化的内容越来越具有庸俗性、贫瘠性和低俗性。在资本逻辑和数字技术的共同作用下,源自西方理性价值的“娱乐主义”开始超出自身界域,并逐渐渗透到人类社会生活的各个系统。这表现为,娱乐主义试图通过创造新的符号意义和表达方式,即以一种可以用物质财富加以衡量的方式,去重新定义语言、科学、伦理和艺术等文化内容。在数字帝国主义时代,文化消费主义的数字化倾向将会进一步强化社会主体形成娱乐至上的错误观念,导致“清新、朴素、典雅的文化风格被俗套、奢华、粗鄙的娱乐风气所败坏”,导致社会主义主流文化的生命力、整合力和引领力被削弱。
三、数字帝国主义时代的文化安全构筑路径
借助数字隐性操纵和数字领域的霸权地位,西方发达国家极力推行其文化殖民策略。为了进一步彰显文化中心主义的独断倾向,西方国家声称“自由”“民主”和“人权”在数字时代发展出了新的内容和诉求,并据此作为评判他国政权是否具有民主性的论据。就其实质而言,西方国家所言的数字自由、数字民主,不过是启蒙理性话语范式的变种,是用来迷惑国内民众、驯化他者民族的手段之一。在新时代确保国家文化安全,需要深刻揭露数字帝国主义的价值同化逻辑,促成人文精神同数字工具理性的逻辑耦合,警惕文化消费主义在虚拟空间设置的数字陷阱。
1.数字批判:洞察数字帝国主义的“价值同化”实质
透过“数字民主”表象洞察帝国主义潜隐的价值同化实质,是构筑国家文化安全的内在要求。在数字帝国主义时代,以启蒙理性为内核的西方文化“价值丛”并没有走向历史终结,相反,在数字技术的重塑下开辟了更为开阔的场域。在文化输出过程中,为了尽量减少他者民族的抵触和反制,西方文化强国逐渐抛弃了单一“显性”的文化渗透手段,开始转向显性入侵和隐性渗透相结合的策略。质言之,在数字帝国主义时代,西方国家在文化输出上表现出隐蔽性、多维度和全方位的特征。其根本意图在于,以一种更加温和的方式来干扰甚至改变社会主义国家主流意识形态,最终达到颠覆社会主义国家政治制度与社会制度的目的。
这就要求我们秉持开明包容和高度警惕的态度,审慎地看待西方文化在当前时代所表现出的新的意涵和特征。一方面,我们既要顺应数字技术和文化深度融合的发展趋势,充分发挥数字在提升文化服务水平、繁荣文化事业和做大做强文化产业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拓展人类文明交流与互鉴的广度和深度。另一方面,注重提升我国文化安全的抵抗力和防御力,不仅要提升文化自觉、坚定文化自信和提升文化自强,更要提高防范意识和强化预警机制,有效构筑保护国家文化主权的“防火墙”。
洞察数字帝国主义内在的价值同化逻辑,还需要警惕文化虚无主义在数字公共领域的潜滋暗长。数字空间因实现了不同主体关注集体事务、进行公共讨论和达成共同意见的交往功能,因而被视为现实社会意识形态的延伸。数字公共领域具有主体虚拟化、信息流动立体化等特征,会因“脱域”机制而形成“群体极化”“集体无意识”和群体竞争与互动的群体心理,进而为虚无主义滋生蔓延提供温床。文化虚无主义作为“文化帝国主义”的核心理论,不仅继承和延拓了虚无主义的实质和界域,从“合法性”维度解构民族文化的同一性与整合力,而且还将会导致“数字公民”在价值选择上失去判断力,最终使现实世界的文化传统和伦理秩序“只值得怜悯和鄙视”。
这就需要我们发挥数字在文化传播、价值整合和舆论引导上的优势,通过建设和维护中国特色数字阵地,构筑保卫文化主权和国家文化利益的“防火墙”。具体来说:在理论认知上,需要正确认识文化虚无主义的实质意涵和基本特征,把握其在数字公共领域的演化和发展规律,进而及时化解文化虚无主义对主流意识形态带来的“镜化”风险;在价值观念的形塑上,由于主体在数字空间呈现“原子化”态势,因此需要加强“四史”宣传教育的数字化和网络化,促使正确的历史观、文化观和民族观更加广泛地深入人心,从而铲除文化虚无主义的存在空间。
2.价值复归:确证数字技术在“生活世界”的工具本性
构筑国家文化安全需要确证数字的工具实质,促使其工具理性回归“生活世界”。马克思曾指出,机器作为人类劳动的产物,“是转化为人的意志驾驭自然界的器官或者说在自然界实现人的意志的器官的自然物质”。数字作为社会生产合目的性与合规律性的有机统一,应在价值主体尺度与客体尺度的统合中实现自洽。
然而,数字工具理性在数字理性系统中呈现出不断上升趋势,尤其是随着数字工具理性对数字价值理性的超越和遮蔽,现实社会中的文化传统和伦理秩序受到了严重冲击。由此,在利用数字技术时首先要辨别其“工具性”和“目的性”,否则将会掩盖人在数字空间中的主体地位。就“工具性”而言,数字技术能够满足人们生存和发展的需要,是人们认识和改造客观世界的诸多工具之一;所谓“目的性”,指人们之所以发明和利用数字技术,是为了确证人在客观世界中的意义和价值,是证成主体在数字空间生存及其发展的依据。质言之,数字的“属人性”决定了它作为人和客观世界互动的产物,只是人类全部实践活动的一个向度,其存在和发展皆是为了能够更好地满足人类自身需要。
基于上述逻辑理路,需要对数字理性系统进行人文精神赋权,促使文化的超越性在数字空间得到复归。在数字帝国主义时代,数字工具理性的发展将会进一步抑制人的全面性发展和意义建构,使人的思维和行为服从数字的“工具演变逻辑”。换言之,由于数字日渐成为决定现代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数字工具理性的滥觞必将对社会生活和意识形态造成侵蚀,使人产生虚假需求、虚幻意识,放逐人的主体超越性。从技术哲学的论域看,无论是传统技术还是以数字为主要形式的现代技术,在本质上作为“属人的”和“为人的”力量而存在,它们皆是实现人的价值和意义的工具,而非终极目的。
唯物史观认为,人类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任何超验形式的价值尺度都无法决定人自身的生存。由此,这就要求我们阐释人的存在意义,在“区分技术的自然规定性和社会规定性、界定社会规定性的历史界限的基础上,促进技术进步和人的发展的具体历史统一”。在这里,“社会规定性”指数字需体现出一定的价值关怀和人文精神,此为数字技术的应然性所在。针对当前数字异化所表现出的背离人的本质的现象,必须对其进行充分的人文精神赋权。
3.需求超越:警惕文化消费主义在数字空间设置的“精神陷阱”
文化消费主义是资本主义制度的产物,在价值立场上必然服务于追求无限增殖的资本逻辑。在数字帝国主义时代,资本为了实现增殖通常会借助数字技术制造出虚假的文化需要,再经由情境式、叙事性和图像化的方式,控制人的消费心理、改变人的消费习惯。文化消费主义意图建构一种基于数字形式的消费伦理。这种消费伦理实则是人们消费理性和消费价值观念的异化,内在地具有“夸示性消费”倾向,也即人们热衷于追逐文化的符号意义而忽略其实用价值。文化消费主义将会借助数字技术,加速“商品完全成功地殖民化社会生活的时刻”到来。
文化消费主义依托数字技术的隐蔽性特征,在数字空间提倡所谓彰显“自由”“个性”的消费方式。虽然来自不同国家的文化精英们能在不同程度上识别文化消费主义并加以抵制,但数字技术以其无所不在的特性,极易使大众不自觉地成为西方帝国文化工业的“精神俘虏”。因此,这需要我们坚持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对文化消费主义的历史起源、宰制逻辑及其数字化趋势进行深刻剖析,解码其在数字时代演化出的内在结构和外在表征。与此同时,还要借助我国快速发展的数字技术和数字系统,提高大众识别和应对文化消费主义的意识和能力。警惕并跳出文化消费主义在数字空间设置的精神陷阱,需要从文化的“需求侧”和“供给侧”两端共同重塑消费模式。
一方面,在文化消费的“需求侧”一端,需要确证人们在数字空间进行文化形式的消费,绝不是为了沉溺于数字本身制造的感观快乐,更重要的是探寻它作为技术载体所传达的人文精神、价值理念、精神慰藉和情感寄托。正如前文所述,在数字帝国主义时代,文化消费主义为了服从资本增殖的目的,必然会借助数字技术进一步张扬享乐主义和奢靡浪费的生活方式,并将消费本身等同于人生价值和理想生活。就当今社会来说,有不少网民将生活理想寄托于虚拟的数字社会,并力图从数字产品和数字平台中寻找精神快感,例如,有的人长期迷恋网络小说、电子游戏、“直播打赏”和“带货购物”。而这在导致个人精神陷入空虚、迷茫的同时,使得人的价值、尊严和责任感遭到践踏。基于此,就需要在数字空间重新建构人的消费观念,促使消费主体自觉辨识文化消费主义的精神陷阱。
另一方面,文化消费主义肇始于文化产品的“供给侧”一端,需要从文化生产层面进行控制。在数字帝国主义时代,文化生产者借助数字技术的分析功能掌握消费者的兴趣爱好,在监视人们的消费习惯的同时进行智能推荐,从而有计划地引导人们进行不必要的消费。有些商家甚至还会借助大数据技术,对顾客的消费能力和意愿进行评估并区别定价,由此出现“大数据杀熟”这一不法现象。基于此,这就要求我国的文化生产者合理使用数字技术,能够正确发挥数字技术在平衡文化产品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关系中的重要作用。此外,广大文艺工作者作为文化产品的重要创作主体,需要在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方针的前提下,发挥数字在汲取文化资源、激发创作灵感和共享文化成果中的优势,创作出既能彰显民族品格又以数字技术作为主要呈现形式的优秀作品。
数字帝国主义在文化领域的渗透蔓延无疑给民族国家文化安全带来严峻挑战。从当前以及未来一段时期看,尽管西方技术强国在数字技术创新和数字平台控制上仍占据优势地位,但随着我国在数字技术领域的持续发力和不断取得重大突破,帝国主义在经济、政治和文化等层面的话语权也终将深陷其内外矛盾的泥淖之中。在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的历史背景下,我们需要抓住新一轮以数字为核心的技术革命契机,加快数字平台、重要数据库的创建和维护,不断推进数字媒介传播能力实现重大进展,从而构筑具有强大防御力、净化力和生命力的国家文化安全防线。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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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孙冲亚,上海交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博士研究生;来源:《马克思主义研究》2021年第6期)